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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图个人商标注册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铁岭同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11 08:31:38
对于任何代理机构,收取的商标申请费一般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国家商标局委托代理机构收取的费用,即“公费”;另一部分是代理机构自行决定的代理费用。因此,对于提供低价的代理商来说,了解其营业年限或背后的专业团队支持是合理的。如果是一个新成立的机构,提供低价诱惑,企业就要擦亮眼睛;对于商标的注册,商标处理将由处理,整个过程将是一对一的服务。
众所周知,除了和药品的强制注册外,其他类别的商标都没有强制注册的要求。因此,一些非正规机构会发现尚未注册商标的企业,必须对其声称使用的商标进行注册,否则将受到处罚,这当然是违法行为;非正规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发现未注册企业,并向其举报企业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已被他人预先注册。
此时,企业如果不搬迁,就会失去商标。这时,企业应该搜索自己的商标,必要时注册商标,但要另找法律代理;当商标公告或即将公告时,企业会收到一些机构的来信,称商标公告需要额外付费,一般数量不大,所以一些不知道规则的企业会上当受骗;非正规机构将抓住商标有效期为十年的噱头,对一些知识产权意识淡薄或没有具体知识产权负责人的企业发动攻击,谎称商标即将过期,不续展将失去商标;当非正式机构对外宣传时,他们称铁岭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为100%,但这显然不存在。
在商标公告期间,受到商标异议、驳回等处理,没有100%注册成功的;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包括中国国名、军旗、勋章、地理标志、民主歧视、夸大、欺骗、无意义的商标,不得注册,而非正规机构则会千方百计先满足客户的需求,然后以各种理由将其淘汰;非正式代理机构称,商标局有熟人可以帮忙,但事实上,商标申请大约一年后交给审查员,商标局会对审查员进行不定期的调整和变更,因此根本没有熟人;非正规中介机构利用各种优势,诱使顾客付费,但申请商标注册需要一年多时间,这足以挽救许多“小白”。
一年多后,整个机构都消失了。综上所述,商标注册是企业经营自有品牌的重要环节。按照我国“注册”的规定,企业要抓住机遇,做好一切准备,防止苦心经营的品牌被别人抢先。
我们都知道,有限公司每年都要报送年度报告,那么个体户是否也需要每年按时年检呢?答案是肯定的。个体户同样需要按时年检,不年检肯定会出事儿的,轻者罚款,重者直接吊销营业执照。根据国务院2011年发布的《个体户工商条例》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登记机关将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
《个体户工商条例》第十四条“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其次银行信贷、合同签订、海关通关、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也将会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一般地说,工商企业年检是在年初进行,大约在4月份结束。对没有年检的企业工商局会发出通知催促,如果再不参检,则会上门进行处罚。对于不接受处罚或无法取得联系的,会直接吊销营业执照,并在当地报纸上公告。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这个企业从法律上讲已经不存在了,如果继续经营,将被按非法经营予以查封,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直至刑事处罚。
个体户无照经营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按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验照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
现行《商标法》第31条规定:“铁岭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其中“优先权”包括著作权。现实中,以他人著作权作品为商标进行抢先注册的案例很多。但由于作品创作的特点,如证据难以保留等,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难以提供证据证明其享有在先著作权。在先著作权的认定正是此类案件的前提,如何证明在先著作权已成为此类案件的焦点和难点。
经审理,商评委认为,公司提交的《著作权登记证》、《商标档案》等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其对“”作品具有在先著作权,即争议商标与前述作品具有实质相似性。同时,公司将“”作为商标使用,争议商标注册人未提交证据证明争议商标是独立创造。在综合推定的基础上,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侵犯了公司的著作权和《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争议商标不予注册。
本案的核心焦点是争论商标是否侵犯了公司的先前版权。《商标法》第31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在现实中,有大量的案件中,他人的著作权作品被作为商标急于注册。但是,由于作品创作的特点,如证据难以保留等,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往往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拥有在先的著作权。
在先著作权的认定正是此类案件的前提,如何证明在先著作权已成为此类案件的焦点和难点。后发的著作权登记证和前发的商标注册证虽然不能独立证明前发的著作权,但两者的结合具有证明效力。因为《著作权登记证》至少证明了著作权的归属,而此前的《商标注册证》至少证明了涉案作品的创作时间早于争议商标的创作时间。因此,在本案中,公司提交的证据材料最终被商事法官采纳。争议商标注册人未提供反证材料的,认定该争议商标侵犯了公司的在先著作权。
由此可见,提供后期的著作权登记证和前期的商标注册证应视为著作权人已完成初步举证责任。在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先前的版权成立。从本案还可以看出,权利人完成某项作品时,不仅应当保留作品的原设计、委托设计合同等公开发表的证据材料,而且应当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减少后续著作权纠纷的举证难度。
BOSS们都知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好处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完的,税收减免40%,政府大额补助,优先拨款等等。正因为如此,很多企业对认定这件事垂涎已久,就算经历千辛万苦也也要执着坚持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但是高企认定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认定失败的可能性达到百分之70%。小编总结了高企认定失败的几个原因,其实最主要的是申请人对认定知识和流程不了解,这就是为什么要委托代理机构申请高企认定。
一.常见的高企认定失败原因
1、企业客观原因:企业缺乏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研发项目缺乏科学的设计和安排;研发费用未按认定办法的要求归集,且比例难以达到认定要求;高新产品或服务收入比例较低;缺乏严格规范的研发体系和相应的组织管理安排等。
2、企业主观原因:企业无往年高企认定申报经验;没有熟悉高企认定资料、申报流程、撰写资料的专职人员,而是以企业内部会计人员和文员兼职申请,通过率自然不可能高;企业不愿意花钱委托代理机构申请高企认定,认为这波操作可以为企业省去一大笔财务支出,实则得不偿失,要知道高企认定最高补贴100万!
二、如何提高高企认定的通过率
1、企业从成立之初就应做好知识产权布局,策划并解决自主知识产权的问题,可以通过申请软件著作权,专利或购买专利来实现,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就可以解决知识产权的问题,变劣势为优势。总之,商标、专利、版权一样都不可以少!
2、委托代理机构申请高企认定,代理机构的专业代办人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所属技术领域,制定出最可行、最有效、最专业的申报方案。
因为我们很多企都是第一次申报高企认定,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历年来的认定政策了解肯定不透彻,所以容易导致申报失败。而委托专业而可靠的代理机构申请高企认定您只需要支付小额代理费就可以坐享其成,认定通过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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