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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图个人商标注册可以撤回吗?

作者:铁岭同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23 08:44:39

做为刚刚开始宣传的服装新品牌,或者是比较成熟服装品牌,一定要做好自己的品牌商标保护,下面我们就对服务类商标保护提出合理方法,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首先考虑25类服装,鞋,帽。这个类别是没有什么犹豫的,服装这块铁岭商标注册首先考虑的必须类别。

其次考虑35类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35类几乎成了万能类,实业企业只要不是贴牌代工厂,基本都需要这个。

不注册35类就意味着,只能做直营店,不能连锁,不能加盟。广告页面不能单独出现商标,也就是不能夸“XX牌真的好”“XX牌大优惠”。只能这样做广告,“这个好+带着XX商标的产品”。

如果你在广告宣传方面使用该商品商标,就属于超范围的使用。那可以用吗?可以用,前提是没有人在35类注册该商品商标。否则,即为侵权行为。有个经典的案例,就是2014年马云在35类注册了“双十一”商标,禁止他人在广告宣传上使用“双十一”。京东和易购之类的商家联合向商标局提出无效宣告的行政申请,结果败诉。“这也再次侧面印证了,35类就是保护销售行为的专项类别(广告是许诺销售,也是销售行为)。

然后考虑24类、26类,相关类别推荐。26类花边及刺绣,饰带及编带,钮扣领钩扣,饰针及缝针,假花。这类呢就与25类更密切相关了,大部分都是做服装所需的装饰物。其中有服装花边、衣服饰边,这做衣服难免是需要的。所以这个类别很有必要注册。

24类不属别类的布料及纺织品,床单和桌布。因为做服装嘛,肯定要用到布料。像一些服装公司为了实现某些服装,制作特殊的布料,这也是一种备用的。毕竟这是与衣服密切相关的,所以建议考虑一下。

最后考虑40类,相关类别推荐。40类材料处理【4010】皮革、服装加工服务。

因为设计制作服装,肯定少不了皮革、服装加工服务,所以这个服务类别也是相当需要考虑的。

我们公司在此帮大家解答一下铁岭商标注册的费用。商标注册如果企业或者个人自己去北京商标局注册,只需要缴纳商标官费即可。如果找商标代理公司代办,需要缴纳两笔费用:商标申请的官费、商标代理费。商标注册不需要缴纳年费。每年也不需要向别的部门申报商标的情况,商标注册下来之后由企业自行管理。企业只是需要注意别错过十年后商标续展的期限就可以了。

铁岭商标注册除了需要按常规的流程走之外,还要考虑很多复杂的问题。比如商标注册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注册商标多久后能拿到受理通知书?未通过审查怎么办?等等。但是如果了解商标注册过程中的原则,您就会提高办事效率了。商标注册原则:

(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通过申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也能使用,但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得与他人的商标相冲突。所谓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国家对生产经营者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全部商标,规定必须经依法注册才能使用的强制性规定。《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目前,我国规定强制性注册的商标只有:对人用药品(西药、针剂和中成药)和烟草制品(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88年1月4日《关于公布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通知》。

(2)注册原则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必须通过核准注册,才能取得对该商标专用权的确认。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

(3)国家统一注册原则是指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必须由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批准注册。《商标法》第二条予以了明确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4)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所谓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和申请人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使用在先原则指在无法确认申请(注册)在先的情况下采用最先使用者取得商标注册的原则。《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这里的所谓的使用在先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见:《关于处理商标专用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权利冲突问题的意见》简而言之,商标注册要结合资源原则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再次强调一下,未经注册的商标您同样也能使用,但您目前来说还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因此不得与他人的商标相冲突。

同时,您还得留心使用在先原则,如果有人使用和您同样的商标,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哪怕在同一天申请的,在遇到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问题时,这些原则就派上用场了。

那么怎样才可以让它物超所值呢?让小编为你介绍:一、避免商标的不当使用想要商标物超所值,那一定要先保证商标权在自己手里。以下这几种情况会导致商标权丧失,所以一定要避免。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但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2、铁岭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原商标持有人没有申请续展仍继续使用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3、广告宣传中商标使用不当。如在广告语中,使用他人的商标抬高自己商标的知名度或者以自己的商标贬抑他人商标的行为。

二、不将商标置于显著位置喜欢将商标丢入五彩缤纷、华丽精美的产品包装中,然后突出产品的通用名称。上述做法的直接后果是难以通过商标树立产品或品牌形象,以致商标形同虚设,竞争对手乘机以相同或近似的包装、装潢仿冒商品,使企业受到巨大损失。

三、以质量为本商标是用于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识,商标信誉需要靠产品质量铺垫,产品销量又需要商标宣传提升。二者相辅相成。商标保证让你物超所值哟!买的好用的好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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